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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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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時數規範

更新日期:113-02-16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 自113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仍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又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持20小時,其內涵如下:
    • 其中10小時必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
      • 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
      • 環境教育(4小時)。
      • 民主治理價值課程(5小時):性別平等、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轉型正義、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
    • 其餘10小時由公務人員自行選讀與業務相關之課程。
  • 請各單位於辦理訓練時,務必依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課程類別代碼辦理登錄事宜,以維學習資料之正 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