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山證、入園申請
發布日期:106-12-02
更新日期:113-10-09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一、
入山許可證申請方式:(一)
.網路申辦:【警政署網路系統】進入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為民服務→申辦事項→入出山地管制區申請→核准、列印入山許可證。(二)
臨櫃辦理:受理申請單位:內政部警政署或轄內有山地管制區之縣警察局、分局、分駐(派出)所或國家公園警察大隊、小隊。(三)
郵寄辦理:備妥申請資料(含回郵信封)→郵寄受理申請單位→受理單位審核民眾申請資料→核發入山許可證郵寄申請人。二、
申請資料:(一)
入出山地經常管制區:(二)
入出山地特定管制區:憑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1份,集體申請者另附入山申請名冊一式三份。三、
申請時間:(一)
運用警政署網路系統申辦者,請先自行輸入資料,遞件手續須於入山之日前7日至30日內提出(7日以上連續假日須於放假前1上班日中午12時前提出),餘概不受理。(二)
臨櫃申辦者隨到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