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缺機關: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主計室。
二、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三、名額:1名。
四、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及Office各項文書作業軟體,具政府機關主計工作經驗尤佳。
(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五、工作項目:主計(會計)相關業務。
六、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實際離職日期為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
七、工作地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主計室(台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
八、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實際離職日期為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意者請於112年6月5日(星期一)前,紙本郵寄「台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主計室」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主計室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檢附資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主計室約僱人員報名表(保七總隊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人事資訊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相關證照(書)影本。
(三)報名表請附上彩色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及緊急聯絡人。
(四)符合甄選資格者(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面試擇優錄取1名,另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算)。
(六)本案約僱人員薪資為250薪點,折合金額為月薪新臺幣32,425元(含自提勞健保)。
(七)聯絡人:林小姐s709@7spc.npa.gov.tw、聯絡電話:(02)2934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