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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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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114-12-22

更新日期:114-12-22

分類:第五大隊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雪霸分隊

【新聞】山老鼠盜取貴重木製肖楠粉變賣牟利 保七移送法辦
山老鼠盜取貴重木製肖楠粉變賣牟利 保七移送法辦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112年11月接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通報,疑有山老鼠覬覦苗栗縣大安溪上游國有林班地內貴重木,趁深夜利用改裝之越野吉普車溯行溪床進入盜取肖楠木等情事,隨即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與林保署臺中分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東勢、豐原分局、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查辦。

查以賴姓嫌犯為首的山老鼠犯罪集團,於112年11月至113年1月間,多次以改裝之越野吉普車溯行溪床進入大安溪上游國有林班地,並以鏈鋸等工具切鋸竊取林班地內倒伏於山坡或流滯於溪床之肖楠木,再變賣予木材加工業者製成肖楠粉供廟祀焚香用。該山老鼠犯罪集團分工細膩,除有進入國有林地盜伐成員外,另於運送贓木過程中,安排前導把風的護衛車,見有警察巡邏車欲追緝渠等犯行時,前導把風的護衛車即回頭於道路蟄伏,伺追緝的警察巡邏車接近時,即故意將小客車迴轉橫擋於車道中阻擋方式,使巡邏車無法追緝,用以掩護共犯逃逸。經警方連續數月蒐證調查,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執行查緝,計查扣肖楠粉16包(計456公斤)、自小客貨車4台、鏈鋸1台、手機等贓證物,調查完竣後,將賴嫌等5人依涉嫌森林法、妨害公務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經檢察官依涉犯森林法、妨害公務提起公訴。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及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共同呼籲,國有林班地屬森林法所稱之森林,其上生立、枯損、倒伏之竹木及餘留之根株、殘材均屬國有森林之主產物,不得竊取及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所生之贓物,違者依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規定,處以有期徒刑及鉅額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另臺灣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豐富、生物多樣性高,是全民共有的珍貴資產,任何人都不能據為私有,民眾若有發現破壞山林之情資,可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或透過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救山林專線」(0800-000-930)反映,共同維護臺灣珍貴的自然環境及資源。
相關新聞連結
1.中時新聞網-山老鼠盜肖楠木「製拜廟香粉」牟利百萬 檢警法辦起訴
https://reurl.cc/VmWl4A
2.警政時報-山老鼠出招!把風車道路迴轉阻擋警車 掩護運送贓木車逃逸
https://www.tcpttw.com/other/other_local/2025/12/16/22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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