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接獲民眾檢舉,在新北市有名男子在臉書(Facebook)張貼捕捉保育類野生動物影片,保七警將事證調查蒐集完備,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核准之搜索票與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展開搜索行動,查獲鐘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遭鐘嫌獵捕後豢養之第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臺灣領角鴞」(俗稱貓頭鷹),雖是夜行性動物卻睁著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著前來救他的保七員警和動保處人員,彷彿生命重見光明與自由!該臺灣領角鴞因長期被拘禁在狹小的鳥籠,活動空間不足,且無法自行捕食,已營養失調,現場亦發現「臺灣獼猴」遭狗鏈栓綁,身體蜷縮在角落抱著尾巴,顯出焦躁不安,現場還有一般野生動物「紫嘯鶇」、「翠翼鳩」等鳥類,均被警方與動保處拯救出來,後續由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照顧,讓牠們可以回歸山林、重獲自由。全案訊後將鐘嫌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呼籲民眾,為確保野生動物多樣性,勿私自以飼養目的捕捉野生動物回家,違反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9條規定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規定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山林才是野生動物的家,民眾若發現不法獵捕、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的行為,請逕向保七總隊第四至第九大隊反映或立即撥打1999或1959野生動物保護專線,請跟我們一起用尊重代替豢養,讓珍貴的野生動物們都能回到屬於自己真正的棲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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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連結
(一)民視新聞:男私養保育類動物! 領角鴞、台灣獼猴慘關籠 拴鍊飼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iUEo3yO5_8
(二)三立新聞:嫌犯臉書炫耀捕捉野生動物 領角鴞.獼猴遭囚 新北男捕捉領角鴞.獼猴當寵物 保七出擊破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vvM6PFjSMA
(三)台視新聞:7旬翁臉書炫耀捉野生動物 警驚見獼猴.領角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sPQQd367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