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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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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114-09-22

更新日期:114-09-22

分類:第八大隊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墾丁分隊

114年中秋節監察防貪專案宣導
114年中秋節監察防貪專案實施期程自114年9月22日起至10月6日止(計15天)
為端正警察風紀,革除不當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等陋習,深化同仁及民眾對廉政倫理規範之認知,並促進廉潔目標,請同仁務必落實執行廉政預警及貪瀆風險管理作為,端正警察風紀,提升警察廉潔形象,並結合社會參與,革除不當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等陋習,深化警察同仁及民眾對廉政倫理之認知。加強中秋節監察防貪:「不送禮、不受禮、不赴(邀)宴、拒受不當請託關說」。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收、送紅包都有罪」。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行賄之處罰)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之相關要求。